开出去的“罚单”,怎么还能收回来呢?首违免罚案例
“第一次‘罚单’我们就不下发了,你们一定要引以为戒。”“我们一定全面提升环保管理水平?!痹诘弥肪巢棵挪挥璐Ψ5木龆ê螅帐〕V菔形浣患抑饕邮赂呖煽啃灾卦爻萋?、无人机用主传动齿轮项目的高新企业负责人长舒一口气,“首违免?!笔蛊笠档靡悦饨?3万元???。
然而,开出去的“罚单”,怎么还能收回呢?
2023年7月1日起,由沪苏浙皖生态环境(局)厅联合沪苏浙皖司法(局)厅共同制定的《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》(以下简称《清单》)正式施行?!肚宓ァ访魅妨松肪沉煊蚯嵛⒚夥#?项)和首违免罚(21项)情形,该企业的违法行为符合首违免罚的条件,成为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首例适用《清单》的案件。
今年5月,执法人员在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,其主要从事的高可靠性重载齿轮、无人机用主传动齿轮项目虽已于2021年5月取得环评批复,并按要求建设了相应的污染防治设施。但项目需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未经验收即于2023年2月建成投产,明显违反了《建设项目环境?;す芾硐道返谑盘醯谝豢钪娑ǎ凑展娑ㄓΧ愿闷笠岛拖喙馗涸鹑朔直鸫σ苑??5万元和8万元。
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生态环境局及时向该企业送达了责令改正决定书,责令企业限期组织验收。在上门服务的过程中,执法人员发现,该企业曾于2022年获评常州市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,发展后劲十足,预计2023年营业收入可达6000万元,??罨蚨云渖洗蟾好嬗跋臁?/p>
“考虑到企业是初犯,可‘以管代?!郧暗拿夥W杂刹昧咳ㄐ惺骨嵛⒚夥:褪孜ッ夥?,基层执法有时候很难把握好宽严相济的尺度?!背V菔形浣肪尘种捶ㄈ嗽北硎?,《清单》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规定,强化了执法幅度的具体化和执法标准的客观化。
复查时,执法人员发现该企业已于7月13日取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,符合《清单》第二款第(五)项首违不罚情形,随即作出不予处罚决定,落下武进首违免罚的“第一锤”。
“今后,我们一定会用好《清单》,开好罚单,切实提升企业环保法治意识,避免此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?!背V菔形浣肪尘指涸鹑吮硎?,接下来将进一步优化行政管理,更好地服务企业群众,真正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,着力打造长三角地区的生态标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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